南航、国航关于干冰及干冰作包装用途的货物出口运输监管条件,具体以下:1、南航不接收干冰及含有干冰作包装用途的货物的出口运输;2、国航可接受干冰及含有干冰作包装用途的货物的出口运输,但是有如下条件限制: 1)干冰出口或含有干冰作包装用途的货物出口,同一架飞机,其干冰总重量不可超过200KG; 2)如果出口干冰或含有干冰作包装用途的货物出口,必需提早两天向国航定舱,并且由国航安排国航自己指定的航班,方可出运。